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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婚伉俪的抗癌日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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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非法集资人”——5月7日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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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深了,万籁俱静,我在床上辗转难眠。
下午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,我带着先生遗留下来的投资合同,去了上海市信访办。
在城市规划局附近几番徘徊,问了保安,才找到了,幸亏我提早了半小时。
两扇关紧的黑铁门外,已经有七八个人在排队,这时,我抬头才看到了里面露出小半截的信访办牌子。
排在我前面的二位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士,听说要网上预约才能进去,傻眼了。
年龄稍小的对着手机在发呆 ,嘴里嘟囔着:
“怎么约呀”?
年龄大的女士用求助的眼神看着我。
在我和另一位男士的指点下,经过扫门口贴着的二维码,终于关注成功了, 闲谈中得知她们是姐妹俩……
进了登记大厅,等了一会儿才轮到我的号。
窗口接待的女工作人员,看了我的资料,听了我的简述,立即指点我去203室。
进了走廊才发现,两边有几间是洽谈室,而我这间是法律咨询室。
保安让我在椅子上坐下等待,叮嘱我等里面人出来就可以进去。
突然,右边接待室传出一阵喧闹声,一位大爷骂骂咧咧地走出来。
从他断断续续的抱怨中,大致能听出和我一样,是合同到期拿不到钱……
我面前的房门终于开了,等里面人出来,我走进去轻轻关上门,从包里取出资料。
对面坐着的是位干练的年轻男律师,他仔细翻阅了合同后问我,是否去找过对方。
当听说对方在合同到期后 ,并不打算归还本金和拖欠的利息时,他合上手上的合同:
“这样,你让孩子领你去合同上指定的静安区法院诉讼立案”。
我疑惑地问:
“听说有人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,去法院能行吗”?
他肯定地说“怎么不行,你一定要去”。
见他这么坚定,我放心了。
“行,那我可以在上海微法院上完成诉讼”,我自信地说。
看着他有点惊讶的眼神,我笑着说:
“哦,我是从报社退休的,在网上写诉讼状没有问题”……
想着白天的一幕,那位大爷绝望的眼神令我想起了先生。直到半夜,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。
第二天,我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上海微法院网,写好了诉讼状 ,连同需要的资料全部提交了上去。
但我还是忍不住有点担心,因为听说即使打赢官司也无法履行。
这几天听到了一些负面信息,据说那些正儿八经有合同的投资人多了个“非法集资人”的头衔。
先生的合同到期日是2019年2月26 日,他去世后,我在他的手机里看到了他同年3月12日、3月15日二天发给法人的短信。
他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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